9月1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通知,为一步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就《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后简称《征求意见稿》)。
从新功效 “即报即审” 到个性化服务 “松绑”,从特品下放、注册备案 “减负” 到国际标准 “接轨”,这份《征求意见稿》为化妆品行业勾勒出清晰的发展路径。我们将关键信息整理如下,为企业把握机遇提供参考。
多维度发力 | 从创新到监管,全链条激活产业动能
| 01 | 新功效化妆品 “即报即审”
建立注册申报前置咨询机制,动态调整分类规则与目录,支持新功效化妆品注册申报。
| 02 | 特殊化妆品审评下放省局
探索建立 “国家局 — 省局” 联合审评机制,委托有能力的省级部门承担部分特殊化妆品审评工作。对特殊化妆品变更实行分类管理,高风险变更审评时限从 90 个工作日缩短至 60 个,低风险变更缩短至 45 个。
| 03 | 电子标签推动 “数字化升级”
加快制定化妆品电子标签标注与数据管理要求,适配产业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趋势。
| 04 | 个性化服务 “规范放开”
允许备案人在经营场所为消费者提供已备案普通化妆品的 “现场简易调配、分装” 服务,适应公众个性化、精准化消费需求,探索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路径。
| 05 | 国际新品中国首发 “免证明”
对标国际高标准,对在我国首发或同步上市的国际创新化妆品,只要满足国内注册备案要求,无需提交生产国(地区)上市证明,助力我国成为全球化妆品新品 “首发地”。
| 06 | “银发族” 化妆品获鼓励支持
鼓励企业开展皮肤衰老机理前沿基础研究,支持适合老年群体特点的化妆品研发与申报,满足老年群体多样化消费需求。
| 07 | 支持化妆品原料技术突破
- 完善新原料分类与评价体系,探索与国际接轨的命名规则;
- 聚焦常用、高风险及中国特色植物原料制定标准;
- 建立研发与审评协同机制,为符合条件的新原料提供 “前置咨询通道”,全流程加速创新。
| 08 | 优化精简资料数据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配方近似的同一品牌产品共用安全性技术资料,若仅在着色剂、香精、防腐剂等成分上存在差异,可共享功效宣称评价数据;并强化主体责任,将原料安全信息由提交审查改为企业自行存档备查。
| 09 | 企业 “分级分类” 精准监管
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风险防控能力评估风险等级,合理配置监管资源。
| 10 | 网络经营 “以网管网”
优化国家化妆品网络经营监测平台,重点监测 “未经注册备案、非法添加、自行配制” 等违法行为;压实电商平台责任,推动行政监管与平台治理协同,守护线上消费安全。
| 11 | 监管信息化建设
持续推进国家化妆品智慧监管平台与 “一企一档” 数据库建设,升级监管 APP 功能,鼓励省级药监部门加快智慧化转型,加强人工智能在备案、生产、经营监管等领域的应用,全面提升监管效率与服务水平。
| 12 | 动物试验将“逐步减免”
遵循 “减少、代替、优化” 原则,先从烫发、非氧化型染发等低风险产品逐步推行动物试验豁免;加速替代测试方法开发。
| 13 | 技术标准“国际化”
深度参与国际化妆品监管组织的技术文件制定,建立国际监管动态跟踪机制;加快国际通行标准转化,推动国内标准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立项与制定,争取国际化妆品标准领域的 “话语权”。
| 14 | 优化国际准用原料管理
建立防腐剂、防晒剂、着色剂、染发剂等的标准动态更新机制,将经国际权威评估且具国外安全使用历史的原料,通过标准修订纳入我国准用目录。
除上述重点,《征求意见稿》还涉及安全评估、生产质量管理、不良反应监测与延伸监管等多方面要求。该文件对行业既是“政策红利”,也是“合规考验”,创新型企业在获得支持的同时,也面临全链条合规要求的提升。随着政策落地,我国化妆品行业有望在创新、安全与竞争力上实现整体进步,向“制妆强国”目标加速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