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启动,企业如何应对?

10月2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自2026年2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试点通过电子标签方式标注化妆品中文标签,试点工作为期3年。

电子标签政策落地标志着化妆品标签管理进入数字化新阶段。本文带你梳理政策核心内容,解读对企业的影响与应对策略。

化妆品电子标签(以下简称“电子标签”),是指通过一定的电子化存储机制存储的化妆品中文标签相关内容,以及通过信息化系统生成的相应二维码。电子标签应当具备便捷识读功能,能够被消费者使用智能手机安装的常用通讯或者支付软件以扫码方式直接识读,获取产品中文标签信息。电子标签是化妆品标签的组成部分。

电子标签二维码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显著位置标注。加贴中文标签的,电子标签二维码应当在中文标签显著位置标注。对于具有包装盒的产品,鼓励试点企业在直接接触产品内容物的包装容器上同时使用电子标签。

不过,电子标签并非简单地用二维码取代所有纸质信息,而是构建了一套“实物标签精简标注 + 电子标签完整展示”的双层标签体系。

试点产品上市前,企业需在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上传:

  • 电子标签网址数据结构编码信息
  • 电子标签展示内容
  • 产品销售包装图片

下表清晰对比了新旧标签模式下,内容标注位置的根本性变化:

电子标签模式并未减轻企业的信息告知义务,而是重新分配了信息的展示媒介。

例如产品名称、净含量等仍需实物标签标注以聚焦于产品身份识别与安全核心信息;

电子标签则承载完整性、扩展性和可更新性信息,例如可将全成分移至电子标签呈现,解放了实物标签空间;在使用方法的标注上,企业可以利用电子标签的灵活性,提供更丰富的说明、视频链接、创新用语解释等,提升用户体验。

电子标签系统的
技术性与合规性要求

除了内容,电子标签对企业的技术能力和持续合规提出了更高要求。

 

数据结构的标准化要求

化妆品电子标签二维码的数据结构采用网址数据结构,由网络服务地址(必选)产品标识(必选)单元数据串生产标识(可选)单元数据串按顺序组成。

  • 产品标识:特定于某个品类(具体到化妆品备案编号或者注册证号)或某个品类具体规格的化妆品唯一性代码。
  • 生产标识:识别化妆品生产过程相关数据的代码。(如生产批号等)。

企业决策点主要在于电子标签是否细化到“生产标识”, 如果只到产品标识,那么生产标识动态信息仍需在实物标签上标注。

化妆品电子标签是行业数字化升级的重要一步,既提升了消费者获取信息的便利性,也为企业提供了更灵活的标签展示方式。然而,合规性、系统稳定性和数据真实性仍是企业必须严守的底线。相关企业可以尽早启动系统建设与标签调整工作,抓住试点机遇,提升品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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