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密集发布了多项化妆品原料安全评估意见,覆盖染发剂、防晒剂、防腐剂、香精、抗菌剂、儿童产品及纳米材料等多个高关注领域。这些意见不仅将为《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的后续修订提供关键依据,也对化妆品企业的配方合规与产品战略布局产生深远影响。
本文将对2025年SCCS发布的关键更新内容进行系统梳理,旨在为行业应对新规提供清晰的合规参考。
HC Red No.18
■ INCI name:HC Red No. 18
■ 标准中文名称:HC 红No. 18
■ CAS号:1444596-49-9
■ 功能:染发剂
SCCS 评估结论:
- 其在氧化型染发剂中,使用浓度 ≤ 1.5% 时是安全的;
- 在非氧化型染发剂中,使用浓度浓度 ≤ 0.5% 时是安全的。
二苯酮-1
■ INCI name:BENZOPHENONE-1
■ 标准中文名称:二苯酮-1
■ CAS号:131-56-6
■ EC号:205-029-4
■ 功能:光稳定剂
SCCS 评估结论:
- 现有数据表明其具有遗传毒性;
- 体内外研究显示其具有明显雌激素活性、较弱抗雄激素活性及潜在甲状腺干扰作用;
- 2023 年新增的 REACH 研究尚未消除相关担忧。
水杨酸甲酯
■ INCI name: Methyl Salicylate
■ 标准中文名称:水杨酸甲酯
■ CAS号:119-36-8
■ EC号:204-317-7
■ 功能:芳香剂、舒缓剂
SCCS 评估结论:
对 0–3 岁儿童产品来说:
- 牙膏中使用浓度 ≤ 0.4%;
- 其他产品中使用浓度 ≤ 0.02%;
在上述条件下被认为是安全的。
水杨酸
■ INCI name: SALICYLIC ACID
■ 标准中文名称:水杨酸
■ CAS号:69-72-7
■ EC号:200-712-3
■ 功能:防腐剂、去角质剂
SCCS 评估结论:
SCCS对3-10岁儿童累积暴露场景下进行了详细评估,为确保安全,在公众咨询阶段,SCCS 接受以下更保守方案:
- 冲洗类产品使用浓度:≤ 0.5%;
- 驻留类产品使用浓度:≤ 0.15%;
- 口腔护理产品使用浓度:≤ 0.1%;
在此条件下,水杨酸可被认为对 3–10 岁儿童安全。
羟苯丁酯
■ INCI name:butylparaben
■ 标准中文名称:羟苯丁酯
■ CAS号:94-26-8
■ EC号:202-318-7
■ 功能:防腐剂
SCCS 评估结论:
对于0.5-10岁儿童来说,在多产品组合使用下,以最高浓度 0.14% 的羟苯丁酯使用于所有产品中并不安全。建议的安全使用方案:
- 淋洗型产品:≤ 0.14%(以酸计);
- 驻留型产品:≤ 0.002%(以酸计);
- 口腔产品:≤ 0.092%(以酸计);
在此条件下,无论单独使用还是组合使用以及对所有年龄段儿童和所有产品类型均可认为安全。
前列腺素类似物
■ INCI name:NORBIMATOPROST/ Isopropyl Cloprostenate (IPCP)/ Dechloro Dihydroxy Difluoro Ethylcloprostenolamide (DDDE)
■ 标准中文名称:比马前列素甲胺/氯前列醇异丙基酯/他氟乙酰胺
■ CAS号:155206-01-2/157283-66-4/1185851-52-8
■ 功能:促睫毛生长
SCCS 评估结论:
- 0.018 %浓度他氟乙酰胺;
- 0.03 %浓度比马前列素甲胺;
- 0.005 %浓度氯前列醇异丙基酯;
均不能被认为可安全用于旨在促进睫毛和眉毛生长的化妆品中。
前列腺素类似物(PGAs)即使在极低浓度下仍具有显著药理活性,存在潜在生殖毒性风险,且主要使用人群为育龄女性,其安全性评估更为关键。
二苯酮-2 与二苯酮-5
■ INCI name:Benzophenone-2 / Benzophenone-5
■ 标准中文名称:二苯酮-2 / 二苯酮-5
■ CAS号:131-55-5/ 6628-37-1
■ EC号:205-028-9/ 613-918-7
■ 功能:防晒剂
SCCS 评估结论:
二苯酮-2(BP-2)
- 存在遗传毒性与内分泌活性;
- 数据不足以证明安全性;
- 不建议用于化妆品。
二苯酮-5(BP-5)
- 可参考 BP-4 的毒理数据交叉推断;
- 在防晒霜、面霜和护手霜、唇膏、防晒喷雾剂和泵式喷雾剂产品中使用浓度 ≤ 5% 被认为安全,可单独使用或混合使用。
DHHB 中的 杂质 DnHexP
■ INCI name:Diethylamino Hydroxybenzoyl Hexyl Benzoate (DHHB)
■ 标准中文名称: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
■ CAS号:302776-68-7
■ EC号:443-860-6
■ 功能:防晒剂
SCCS 评估结论:
- DHHB 中的杂质 DnHexP 最大安全含量为 0.026%(260 ppm);
- 建议技术上可控制至 1 ppm;
- 鼓励采用更清洁的生产工艺。
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EHMC)
■ INCI name:ETHYLHEXYL METHOXYCINNAMATE
■ 标准中文名称: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 CAS号:5466-77-3/83834-59-7
■ EC号:226-775-7/629-661-9
■ 功能:防晒剂
SCCS 评估结论:
SCCS指出,EHMC具有内分泌活性,其体外和体内实验均显示其具有雌激素活性和较弱抗雄激素活性。
考虑到其干扰性,防晒产品中 ≤ 10% 为安全使用浓度,无论是单独使用还是组合使用,对儿童同样适用。
纳米羟基磷灰石
■ INCI name:Hydroxyapatite
■ 标准中文名称:纳米羟基磷灰石
■ CAS号:1306-06-5
■ EC号:215-145-7
■ 功能:口腔护理剂
SCCS 评估结论:
具有以下特征的纳米羟基磷灰石:
- 由棒状颗粒组成,其中至少 87%(按颗粒数量计)的长径比等于或小于 3,其余 13% 的长径比不超过 9。
- HAP颗粒未进行包覆或表面改性。
- 本意见涉及 HAP 纳米颗粒的最大长度为 122 ± 43 nm。
同时使用浓度限制:
- 牙膏中 ≤ 29.5%;
- 漱口水中 ≤ 10%;
- 仅限非针状颗粒。
SCCS 认为符合上述条件是安全的。
茶树油
■ INCI name:Melaleuca Alternifolia Leaf Oil
■ 标准中文名称:互生叶白千层叶油
■ CAS号:68647-73-4
■ EC号:285-377-1
■ 功能:抗氧化剂、香精
SCCS 评估结论:
- 其最高使用浓度分别为洗发水 ≤ 2%;沐浴露 / 洗面奶 ≤ 1%;面霜 ≤ 0.1% 时,茶树油作为控油和抗菌剂在化妆品中是安全的。
- 本意见适用于最终化妆品成品中所使用的茶树油符合 ISO 4730 标准;限皮肤用化妆品,不适用于可能导致消费者吸入暴露的气雾剂等产品。
- 此外根据数据,SCCS认为茶树油属中度皮肤致敏物。
丁羟茴醚(BHA)
■ INCI name:BHA
■ 标准中文名称:丁羟茴醚
■ CAS号:25013-16-5
■ EC号:246-563-8
■ 功能:抗氧化剂、香精
SCCS 评估结论:
在驻留类和淋洗类皮肤用化妆品中最高使用浓度为0.07%的丁羟茴醚(BHA)是安全的,不适用于口腔护理产品或可能导致肺部吸入暴露的化妆品
碱性棕 16
■ INCI name:BASIC BROWN 16
■ 标准中文名称:碱性棕 16
■ CAS号:26381-41-9
■ EC号:247-640-9
■ 功能:染发剂
SCCS 评估结论:
Basic Brown 16 用作非氧化性染发剂配方中的成分时,并不安全,因为大量证据表明它具有致突变性。
碱性蓝 99
■ INCI name:BASIC BLUE 99
■ 标准中文名称:碱性蓝 99
■ CAS号:68123-13-7
■ EC号:268-544-3
■ 功能:染发剂
SCCS 评估结论:
SCCS 认为碱性蓝 99 不能安全地用作非氧化性染发剂配方中的成分,因为综合证据表明其具有潜在的遗传毒性。此外,SCCS认为碱性蓝 99是一种皮肤致敏剂。
大麻二酚
■ INCI name:Cannabidiol
■ 标准中文名称:大麻二酚
■ CAS号:13956-29-1
■ EC号:689-176-3
■ 功能:皮肤调理、抗氧化
SCCS 评估结论:
- 在皮肤用和口腔类化妆品中, 大麻二酚(CBD)≤ 0.19%,无论单独使用还是混合使用,都是安全的。
- 在皮肤用和口腔类化妆品中,THC 杂质 ≤ 0.00025%,无论是单独还是混合使用,都是安全的。
- 不适用于可能导致吸入风险的产品
硫柳汞和苯汞盐
■ INCI name:THIMEROSAL
■ 标准中文名称:硫柳汞
■ CAS号:54-64-8
■ EC号:200-210-4
■ 功能:防腐剂
SCCS 评估结论:
考虑到以肾毒性为最敏感毒性终点的MoS低于100,且遗传毒性证据不明确,在现行允许浓度下,该类汞化合物在当前允许浓度下不安全。
此外,接触化妆品以外的其他来源汞可能会进一步加剧相关健康风险。
微米级银
■ INCI name:Silver
■ 标准中文名称:银
■ CAS号:7440-22-4
■ EC号:231-131-3
■ 功能:着色剂
SCCS 评估结论:
研究显示,微米级银颗粒不会渗透皮肤,
SCCS认为,在以下情况下使用是安全的:
- 淋洗类化妆品中使用浓度 ≤ 0.2%,微米级颗粒银 [100nm<颗粒直径<1 mm];
- 驻留类化妆品中使用浓度 ≤ 0.3%;
且微米级银颗粒不适用于喷雾类产品。
2025年,SCCS的一系列评估意见表明,欧盟化妆品监管正朝着真实使用场景下的综合风险管理转变。对企业来说,合规已不再限于“成分是否在允许清单内”,而更取决于产品能否经受长期、多场景、多产品叠加暴露的科学审视。未来,在欧盟市场保持稳定与合规的关键,在于尽早建立更全面的产品设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