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关于发布《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等2项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的通知
为规范和指导防脱发化妆品及防脱发化妆品功效相关原料研究,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中检院组织制定了《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1)和《防脱发化妆品功效相关原料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工作程序的通知》(药监综妆〔2022〕32号)要求,现予发布。
为规范和指导防脱发化妆品及防脱发化妆品功效相关原料研究,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中检院组织制定了《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1)和《防脱发化妆品功效相关原料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工作程序的通知》(药监综妆〔2022〕32号)要求,现予发布。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明确已上市新原料变更路径,指导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规范开展相关工作,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工作程序的通知》(药监综妆〔2022〕32号)要求,现予发布。
为加强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化妆品(含牙膏)标准立项建议。请聚焦原料安全控制、安全与功效评价、新兴技术应用等领域,重点围绕以下方向提出相关通知。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化妆品新原料命名工作,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中检院起草了《植物来源化妆品新原料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发酵来源化妆品新原料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统筹化妆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现就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以相关意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北京尚捷优蓝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化妆品新原料2-(4′-偶氮-苯胺聚氧乙烯醚)-4-甲基苯并噻唑基水性聚氨酯和优旎真公司(UNiGEN)申报的化妆品新原料二甲氧基甲苯丙基间苯二酚注册申请。
为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含牙膏,下同)标签管理工作,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和适老化需求,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便利化,助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决定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