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医疗器械监管体系其法规体系由(Food and Drugs Act)与(Medical Devices Regulations, SOR/98-282)共同构成。
美国的医疗器械监管体系由 FDA 负责,具体由其下属的CDRH(Center for Devices and Radiological Health)执行。整个监管体系的核心依据来自《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 Act),并辅以大量细化的法规条款。
本文将结合化妆品个性化服务最新政策,围绕什么是监管认可的个性化服务、哪些企业和产品可以参与、以及企业应如何合规筹备进行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