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功效人体试验

  • 主要法规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化妆品分类规则及分类目录》
    《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
  • 实施过程
    2020年6月29日,国务院(第727号)颁布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我国首次将功效宣称列入产品上市要求中,并且在药监局专门的网站公布功效依据接受社会监督。
    2021年4月9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的公告(2021年第50号)。公告从2021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并提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申请特殊化妆品注册或者进行普通化妆品备案前,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对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进行评价,并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其中,宣称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祛痘、滋养、修复等功效的化妆品,均需进行化妆品功效人体试验评价

中国境内生产、经营的化妆品

序号功效宣称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实验室试验文献资料或研究数据
1祛斑美白(①)
2防晒
3防脱发
4祛痘
5滋养(②)
6修护(②)
7抗皱***
8紧致***
9舒缓***
10控油***
11去角质***
12防断发***
13去屑***
14保湿****
15护发****
16特定宣称(宣称适用敏感皮肤、无泪配方)**
17特定宣称(原料功效)****
18宣称温和(无刺激)***
19宣称量化指标的(时间、统计数据等)***
20宣称新功效根据具体功效宣称选择合适的评价依据。
说明:1. 选项栏中画√的,为必做项目;选项栏中画*的,为可选项目,但必须从中选择至少一项;选项栏中画△的,为可搭配项目,但必须配合人体功效评价试验、消费者使用测试或者实验室试验一起使用。注释:① 仅通过物理遮盖作用发挥祛斑美白功效,且在标签中明示为物理作用的,可免予提交产品功效宣称评价资料; ② 如功效宣称作用部位仅为头发的,可选择体外真发进行评价。

恩特科技旗下怡诺德功效评价中心具备双资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注册备案检验机构、国家CMA认定),拥有资深皮肤科医生并配备完善的仪器设备,全方位覆盖从皮肤到头皮、头发、特殊宣称类产品的功效评价。

  • 化妆品安全性及人体功效测试
  • 化妆品消费者使用测试
  • 化妆品功效实验室方法
  • 化妆品配方/包装宣称审核
  • 化妆品功效报告审核
  • 化妆品功效摘要制作
  • 化妆品功效合规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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