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FIFRA联邦农药管理法(Federal Insecticide, Fungicide, and Rodenticide Act), 所有在美国分销、售卖和使用的农药(常规农药、生物农药、抗菌农药(即环境类消毒剂)和相应的农药助剂)产品都必须先根据FIFRA进行登记。
EPA农药设备(Pesticide Devices)定义
产品无化学活性成分,通过物理或机械的手段捕获、破坏、驱除或减轻任何有害生物或写有任何抗菌或杀虫的仪器或装置,作为EPA农药设备产品也需要进行EPA合规才能够在美国进行销售,但在满足一定的义务和条件可豁免联邦登记,无需按农药产品合规要求进行登记。

农药设备出口常见的合规性问题
- 未取得EPA厂址登记(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 根据FIFRA要求,所有生产农药设备的工厂必须向EPA提交厂址信息,取得厂址号(EPA Establishment Number)。未完成厂址登记即出口属于重大违规行为。
- 标签信息缺失或不符合EPA监管要求:农药设备的标签(Labeling)必须包含EPA规定的强制性信息要素,例如:产品使用方法。
- 虚假或误导性声明:农药设备的标签及说明书等不得包含未经科学验证的有效性或安全性宣称。
合规流程

注意:除了FIFRA规定的要求外,以下州要求还需进行农药设备州登记。
科罗拉多州(Colorado)、哥伦比亚特区(District of Columbia)、夏威夷州(Hawaii)、印第安纳州(Indiana)、新墨西哥州(New Mexico)、俄克拉荷马州(Oklahoma)、怀俄明州(Wyoming)、西弗吉尼亚州(West Virginia)
我们的服务
- 美国EPA公司厂址登记及初始年报提交
- 美国EPA境内代理及年报提交
- 美国EPA设备标签、说明书及跨境电商网页宣传内容审核
- 美国EPA设备州登记
- 美国EPA NOA提交/Form 3540-1 提交
- 美国EPA设备鉴定/M009官方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