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检院关于发布《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的通知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优化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分类技术要求,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中检院制定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优化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分类技术要求,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中检院制定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
化妆品新原料雪莲花愈伤组织粉安全监测期已满3年,经评估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纳入《目录》Ⅱ。本次调整同时对《目录》Ⅰ中49个原料的中文名称或者INCI名称/英文名称予以规范。
为进一步深化监管改革,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优化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要求,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2月15日,中检院发布《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系统规范了备案后信息更新的范围与方式。本文将系统梳理该技术指南的核心要求,以帮助企业清晰把握法规动态与操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