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含牙膏,下同)标签管理工作,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和适老化需求,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便利化,助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决定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含牙膏,下同)标签管理工作,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和适老化需求,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便利化,助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家药监局决定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
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牙膏中过硬颗粒的检验方法》等7项方法,经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会议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相应章节。
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含牙膏)技术标准,中检院组织制定了《体外皮肤吸收试验(征求意见稿)》等9项试验方法,现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药监局发布将牙膏pH值的检验方法等15项检验方法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