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检院 通知 2025年3月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指导备案人规范开展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及相关研究工作,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和配套文件要求,我院起草了《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附件1、2),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3),并于2025年4月15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hzpxyl@nifdc.org.cn。
附件:1.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2.《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意见反馈表
中检院
2025年3月27日
附件:(点击下载直接获取原文)
信息来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https://www.nifdc.org.cn/directory/web/nifdc/bshff/hzhpjssp/hzpsptzgg/2025032711581014973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