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追踪
药监局
1月4日,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药监局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进行第三次动态调整。
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工作,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25版)》,现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药监局
为进一步深化监管改革,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优化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要求,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广东药监
为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含牙膏,下同)标签管理工作,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和适老化需求,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便利化,助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妆〔2025〕16号)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26年2月1日起试点通过电子标签方式标注化妆品中文标签,为期3年。
药监局
为规范牙膏行业发展,助企减负增效,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牙膏备案管理有关事项发出公告。
中检院
为贯彻落实《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中检院组织制定了《化妆品原料使用目的技术指南(试行)》,自2026年6月19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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