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追踪
中检院
为规范和指导防脱发化妆品及防脱发化妆品功效相关原料研究,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中检院组织制定了《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1)和《防脱发化妆品功效相关原料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工作程序的通知》(药监综妆〔2022〕32号)要求,现予发布。
中检院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明确已上市新原料变更路径,指导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规范开展相关工作,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工作程序的通知》(药监综妆〔2022〕32号)要求,现予发布。
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了规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委托生产行为,加强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中检院
为加强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化妆品(含牙膏)标准立项建议。请聚焦原料安全控制、安全与功效评价、新兴技术应用等领域,重点围绕以下方向提出相关通知。
中检院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化妆品新原料命名工作,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中检院起草了《植物来源化妆品新原料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发酵来源化妆品新原料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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