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监管改革,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优化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要求,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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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监管改革,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优化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要求,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行业发展实际,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化妆品(含牙膏,下同)标签管理工作,满足消费者知情权和适老化需求,服务企业生产经营便利化,助力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药监妆〔2025〕16号)要求,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26年2月1日起试点通过电子标签方式标注化妆品中文标签,为期3年。
为规范和指导防脱发化妆品及防脱发化妆品功效相关原料研究,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中检院组织制定了《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1)和《防脱发化妆品功效相关原料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工作程序的通知》(药监综妆〔2022〕32号)要求,现予发布。
12月15日,中检院发布《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系统规范了备案后信息更新的范围与方式。本文将系统梳理该技术指南的核心要求,以帮助企业清晰把握法规动态与操作要点。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明确已上市新原料变更路径,指导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规范开展相关工作,按照《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工作程序的通知》(药监综妆〔2022〕32号)要求,现予发布。
为加强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化妆品(含牙膏)标准立项建议。请聚焦原料安全控制、安全与功效评价、新兴技术应用等领域,重点围绕以下方向提出相关通知。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工厂和品牌在出口化妆品时,被客户或平台要求补充 VOC(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报告。从普通护肤品到指甲油、喷雾,再到香氛、沐浴露等各种品类,都因“VOC”问题受阻。为什么海外市场开始关注 VOC?哪些国家最为重视?VOC报告有哪些具体要求? 下文将为您一一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