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化妆品新原料命名工作,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文件要求,中检院起草了《植物来源化妆品新原料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发酵来源化妆品新原料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5年12月26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5)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hzpxyl@nifdc.org.cn。
附件:
1.植物来源化妆品新原料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2.《植物来源化妆品新原料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发酵来源化妆品新原料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4.《发酵来源化妆品新原料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5.意见反馈表
中检院
2025年12月11日
附件:(点击下载直接获取原文)
信息来源: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https://www.nifdc.org.cn/nifdc/bshff/hzhpjssp/hzpsptzgg/20251211083516183606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