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化妆品备案是美妆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最基础、最常用的合规路径。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除特殊化妆品外的所有产品均实行备案管理——资料合规即可上市,无需国家级人工审批。我们为企业提供从合规预审到备案完成的全流程服务,确保产品快速、稳定、合规地进入市场。
化妆品与普通化妆品的界定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条例第四条进一步规定,国家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实行分类管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
因此,普通化妆品是指化妆品中,除特殊化妆品以外的部分。特殊化妆品的范围由第十六条明确限定: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
服务范围:哪些产品属于普通化妆品
判定红线:只要不涉及「祛斑美白、防晒、染发、烫发、防脱发、新功效」,一律走普通化妆品备案。
| 产品类别 | 典型产品 |
| 基础护肤 | 保湿、补水、修护、舒缓、控油、抗皱、紧致、去角质 |
| 清洁洗护 | 洁面、卸妆、洗发水、沐浴露、护发素、身体乳 |
| 彩妆美妆 | 粉底、散粉、眼影、腮红、眉笔、睫毛膏(无美白防晒宣称) |
| 芳香护理 | 香氛、喷雾、润体、手足护理 |
备案必备资料清单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国家药监局公告2021年第32号)第二十六条,办理备案须提交以下七项资料:
- 《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及相关资料
- 产品名称信息(含命名依据)
- 产品配方(全成分及原料安全信息)
- 产品执行的标准
- 产品标签样稿
- 产品检验报告(微生物、重金属、理化指标等)
- 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补充要求:
- 委托生产的,须提交委托关系文件
- 进口产品须提交生产国(地区)已上市销售证明文件
- 自2024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电子化,仅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提交电子版资料,纸质版由企业自行存档
标准备案流程
第一步:合规预审——筛查禁用限用成分、排查违规宣称、审核标签文案(符合《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2021年第77号公告要求)
第二步:资料编制——整理配方、产品执行标准、检验报告、安全评估报告
第三步:系统填报——通过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录入信息
第四步:提交备案——资料无误后直接提交,即刻完成备案
第五步:公示归档——5个工作日内官方公示,交付备案凭证用于上架
年度报告制度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普通化妆品实行年度报告制度:
- 报送时间: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报送范围:备案时间满一年的普通化妆品(含国产、进口及仅供出口产品)
- 报告内容:产品生产、进口概况,以及符合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自查情况
- 未报后果:逾期未报的,监管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仍未改正的,取消备案
常见问题解答
修护、抗皱、舒缓这些功效能走普通备案吗?会不会被判定为特殊化妆品?
可以走普通备案。根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修护、抗皱、紧致、舒缓均属于普通化妆品可宣称的功效类别,不属于特殊化妆品范畴。
但需注意三个一致性原则:备案申请表与标签宣称必须一致,标签中明示或暗示的功效必须在备案申请表中勾选;备案功效与功效依据摘要必须一致,备案的功效宣称必须有对应的评价数据支撑;配方成分与功效宣称必须一致,宣称修护、舒缓等功效,配方中应有相应功效的原料。
实践中,已有品牌因宣传备案信息中未勾选的功效而被认定虚假宣传,也有品牌因使用未列入分类目录的词汇(如”抗老”)而受到处罚。企业在功效宣称上务必做到备案与宣传完全对应。
产品名称里用了原料名(如”玻尿酸保湿精华”),备案时有什么特殊要求?
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八条,产品通用名中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须满足三层要求:配方中确实含有该原料;该原料在产品中的功效作用与产品功效宣称相符;该原料的添加量足以产生相应功效。同时须在备案系统”产品标签”项下勾选”特定宣称(原料功效)”。
常见驳回情形包括产品名含”玫瑰”但配方不含该原料,或含”玻尿酸”但添加量不足以支撑保湿功效宣称。企业应确保名称中的原料与配方、功效、添加量三者完全匹配。
标签上写温和无刺激、适合敏感肌,可以吗?
属于特定宣称,须在备案系统”产品标签”项下”其他特别宣称”处勾选并填写相应内容。包括三类:宣称温和(如无刺激)或量化指标;宣称适用敏感皮肤、无泪配方等;通过宣称原料功效进行产品功效宣称。
需要特别区分的是,宣称”适用敏感皮肤”不等于可以宣称”抗敏””舒敏”等医疗暗示词汇,后者属于禁用词,极易导致备案驳回或事后处罚。
备案被驳回的高频原因有哪些?怎么避免?
根据北京、广州、上海等地药监部门公布的备案后检查高频问题,主要集中在六个方面:功效宣称不一致,如标签写”滋养修护”但备案申请表只勾了”保湿”;涉医宣称,如使用”绷带””护眼””愈””抗敏”等医疗暗示词汇;原料宣称不符,如产品名含原料名但未勾选”特定宣称”,或配方不含该原料;标签信息不全,如未标注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成分表等法定内容;检验报告问题,如报告编号与系统填报不一致、未采用最新检验方法;执行标准不规范,如微生物/理化指标质量控制措施未注明具体频次或方法。首次提交前进行充分的合规预审,可显著降低驳回率。
我们的服务
- 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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