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台湾注意!这些化妆品都要提交PIF档案
2025年7月1日,中国台湾地区化妆品监管迎来关键节点——产品信息档案(PIF)制度第二阶段正式生效。婴儿用、唇用、眼部使用以及非药用牙膏、漱口水品类的化妆品被纳入强制PIF管理范围。
2025年7月1日,中国台湾地区化妆品监管迎来关键节点——产品信息档案(PIF)制度第二阶段正式生效。婴儿用、唇用、眼部使用以及非药用牙膏、漱口水品类的化妆品被纳入强制PIF管理范围。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染发、烫发和防晒化妆品的研究和评价工作国家药监局、中检院起草了《染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6个指导原则及相应的起草说明。
中检院起草了《染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6个指导原则及相应的起草说明,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