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II 更新通知2025年10月
10月20日,月桂酰丙氨酸、聚甲基倍半硅氧烷/三甲基硅烷氧基硅酸酯、双-鲸蜡硬脂基氨端聚二甲基硅氧烷等3个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期已满,纳入《目录》Ⅱ。
10月20日,月桂酰丙氨酸、聚甲基倍半硅氧烷/三甲基硅烷氧基硅酸酯、双-鲸蜡硬脂基氨端聚二甲基硅氧烷等3个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期已满,纳入《目录》Ⅱ。
为落实国家药监局《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中检院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中检院起草了《染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6个指导原则及相应的起草说明,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为加强对新原料情形判定及分类研究的技术指导,中检院制定了《化妆品新原料安全使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和《化妆品新原料安全食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
为贯彻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原料管理,鼓励原料创新,国家药监局现就《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管理有关事项发布公告。